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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说明

发布日期:2015-12-28

学校每年根据各院系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立项数量确定资助各院系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总经费,并由财务处为每个院系单独制作经费本。以往总经费会分成教委专项和校内专项2个经费本,但最近几年教委专项和校内专项改革和调整较大。经费标准和计算公式如下:

1、院系总经费 = 学生总经费 + 院系管理费 + 会议费。学校根据院系实际需要和意愿来分配会议费,与立项数量没有关系。

2、学生总经费是指院系直接用于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经费。其计算公式:学生总经费 = 重点项目数 × 重点项目资助金额 + 一般项目数 × 一般项目资助金额。重点项目资助金额和一般项目资助金额多年来呈现逐年递增的情况,每年学校会根据获得的各类经费统筹安排和动态调整。

3、院系管理费主要指院系用于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等环节的费用。院系管理费 = 学生总经费× 20%,额外拨付,不占用学生总经费。

 

另外,结项评审为优秀和合格的项目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一个指导项目8课时的公选课性质工作量,每位教师每个年度最多16课时。结项工作完成后,学校会核算指导教师工作量并反馈院系核对,确认无误后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发给院系,院系再分配各位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