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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四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奖和优秀主讲教师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3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教学人员奖励办法》(见附件1)精神,为鼓励和表彰近年来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在教学和教学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决定评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四届10教学名师奖和20名优秀主讲教师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截至20137月,凡我校受聘教授职务的教师可参评教学名师奖评选;凡受聘副教授、讲师职务的教师可参评优秀主讲教师奖的评选。往届已获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同名奖项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教学人员奖励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所分别规定的条件评选。
申报教学名师奖必须符合“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不少于64学时,并具有10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申报优秀主讲教师奖必须符合“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不少于100学时,并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
1.教师自愿申报。符合教学名师奖和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奖申报表》(见附件3),并向所在院(系)、部提出申请。
2.各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候选人。
3.推荐名额 (见附件2)
1)教学名师奖,根据本单位现有教授人数,具有8名以上(含8名)的推荐2名候选人,8名以下的推荐1名候选人。
2)优秀主讲教师奖,各单位按本单位副教授、讲师合计的实际人数的8%推荐候选人。
4.各院系20131031日以前将下述申报材料统一交教务处评估与教学质量监控科 (博纳楼134)
1)候选人《申报表》(每位申报教师一式一份,院系签字盖章),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liping@cueb.edu.cn,请注明院系及教师姓名;
2)材料附件,即候选人的相关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等复印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3)候选人2011-20122012-2013两个学年共四个学期的个人本科授课课表复印件。
5.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1031日,逾期不再受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奖申报表》可从教务处网站文档下载区教学质量栏下载。
(二)评审(201312月底前)
1.11月由校评审委员会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教学人员奖励办法》,参照评选指标体系并依据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11-12月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并公布。
 
联系人:韩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3952047
 
 
 
教务处
                                                                                                       201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