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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审查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6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指示,按照学校2018届毕业生毕业工作的总体要求,请各院(系)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延长学籍管理办法》,请学院严格按照学位审核流程审核相关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1、2018届达到毕业条件的本科生
2、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补授学位的人员
二、审核要求
请学院认真审核学生的相关材料,并6月11日下午3:30前将《2018届毕业生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拟授学士学位学生情况报告单》、审核后的《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名单》、学生填写完毕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成绩单原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统计表》报送教务处学籍办公室(博纳楼137室,联系人:陈老师 刘老师电话:83952096)。